佛山照明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被判向395件相关诉讼案中的投资者赔偿损失2276.44万元人民币及341.92万港元(约合2556.7万元人民币),并承担一审案件受理费46.3万元。
这一系列索赔案,源于佛山照明几年前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2013年3月6日,广东证监局给佛山照明下发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 自2010年以来,佛山照明隐瞒与多达15家公司的关联关系,并且在与关联方发生交易超过披露标准的情况下未经董事会审议、未及时予以公告。来自全国各地 的持股股民认为,相关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与同时期的股价下跌有重大关系,纷纷向佛山照明提起索赔诉讼。
广州中院认定佛山照明在2010年、2011年期间隐瞒关联交易等造假行为构成虚假陈述,应该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包括日前公告诉讼结果在 内,目前已经累计有6批共计2573件案件的投资者获赔,佛山照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累计赔偿升至1.78亿元,累计承担案件受理费超过298万 元。更多关于佛站照明的资讯请关注搜搜LED网www.sosoled.com或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