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市目前有1万5000多盏水银或钠路灯,每年电费近4000万元新台币(下同),另还要编列800万元维修费,成为市公所沉重的负担。
近年市公所配合政府节能政策,陆续汰换成LED灯,为公所省下数十万电费,因此决议加速其他路灯汰换作业。
市公所公园路灯管理所代理所长吕朝阳表示,初期以中兴路以南为主要汰换区域,共1500盏路灯,总工程费约1500万元。
以传统450瓦水银灯为例,每盏每年电费约2796元,换成200瓦LED灯,每年只需1032元,1年就可为公所省下超过210万元,再将省下的电费分5年支付给业者,完全不需额外编列预算。
由于政府今年停止补助汰换路灯,市公所设计以5年为一周期的标案,业者先行出资汰换LED灯,合约期间所有的养护维修,由业者一力承担,市公所预估可省下65万元费用。
吕朝阳说,以往常接到市民反映路灯损坏,因无法指出正确位置,常让维修人员找得人仰马翻,藉这次汰换作业,建立起每盏灯的履历及编号,同时建置专用网页。
未来不只路灯损坏,连住家附近水沟不通等地方大小事,都可以依路灯编号,上网反映,增加处理时效。
该案已送到市民代表会进行审议,如获代表们同意通过,最快将在6、7月发包执行。
市公所强调,如果执行效果显著,未来考虑将此模式套用到剩余尚未汰换的路灯。
电费拿来买路灯 不确定因素多
台东市公所拟汰换市区1500盏路灯,以节省电费及维修费,看似不失为政府财政困窘的变通方法,但其中却有业者成本考量、电费调涨趋势及政治面等不确定因子,是否最佳方法,值得探讨。
台东县政府财政处长卢协昌表示,台东市公所更换LED路灯的标案,经过市长的签定、民意机关的审核通过,一切合乎现行预算法规定编列,当然是不错的变通方法,台北市政府就有101大楼土地租赁,并将收益指定用途的先例,实务上绝对可行。
他指出,虽然以未来收益指定用途可行,但通常必需是固定的、确定的,预算编列才不会有落差,市公所以电费支付路灯工程款,节省的电费只是透过计算,期间若电费或维修工资及零件上涨等因素,将会压缩原本预期收益,在做法上“较不保险”,可能影响业者投标意愿。
他说,站在县长幕僚的立场,未来收益指定用途的模式,当然是地方建设的选项之一。但是县府会更慎重、更周延地评估不确定性的变动因子后,再选出最佳方案,向县长做出施政建议。
另外,长期观察台东政治生态的地方人士认为,虽然市政是延续的,但年底要七合一选举,这样为期5年的标案,下一任的台东市长、市民代表未来是否支持,还不一定,但已形同将政策决定的权利给扼杀掉,是否合适,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