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佛山照明虚假陈述案,去年11月份,广州中院已作出了一审宣判,结果是投资者胜诉。不过佛山照明表示“不服”,并声称将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记者从知名证券律师、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处获悉,二审将于4月9日上午在广东高院开庭审理。
二审将于4月9日开庭审理
2013年9月17日、2014年1月7日及2014年3月14日,佛山照明分别收到了广州中院的应诉通知书,原告共1303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上市公司提起了民事诉讼。
去年11月15日,广州中院就对上述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随后,佛山照明收到了广州中院送达的一审判决书,被要求向上述部分原告赔偿共计5931万元。不过,当时佛山照明公开回应称:“公司对上述判决结果不服,将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记者昨日从刘国华律师处获悉,二审将于4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广东高院开庭审理。“佛山照明就已判决的案件全部上诉至广东高院,一小部分原告也提起了上诉。我认为二审维持原判可能性较大。”刘国华表示。
又有两批投资者提起诉讼
对佛山照明来说,如果此次上诉不成功,将面临较大的赔偿损失。此前,有分析人士认为,佛山照明案是近年来最大的股民维权案,股民的索赔金额预计将超过亿元。
另外,去年11月份广州中院的一审判决结果又吸引了一些新上诉的投资者。今年1月17日、3月17日,佛山照明相继公布了新增加的诉讼事项,有两批共涉及976名投资者同样要求公司为虚假陈述一案“买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索赔的金额也超过亿元。目前这些新上述的投资者也正在等待广州中院的开庭审理。
刘国华表示,如果广东高院的二审驳回了佛山照明上诉的话,该结果对新上诉的投资者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