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1月21日,停牌中的雷士照明发布公告称,王冬雷将正式担任雷士CEO。公告显示,港交所近期告知雷士照明,公司复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处理违规情况,并向市场通报其对公司的财务及营运状况的影响;表明公司已制订适当财务报告程序,以及内控制度以遵守其在上市规则项下的义务;披露法务和内部监管审查的结果,并处理所发现的问题;向市场通报所有相关信息。
此外,雷士照明称公司必须遵守上市规则,以及香港和其注册成立所在地的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方可复牌。
2014年8月8日,雷士照明解除吴长江CEO职务,由王冬雷担任临时CEO。公告称,吴长江于2012年,擅自将雷士品牌使用权利授权其三家关联公司,期限为20年。2014年8月11日,雷士照明开始停牌。
随后,吴长江与王冬雷频繁借助媒体,隔空对垒,互斥对方进行利益输送,试图掏空公司。
2014年8月29日,雷士照明在香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投票罢免吴长江的董事职务,及其在任何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职务。会上,超过95%的股东投下赞成票,罢免吴长江。或许处于对结果的预料,吴长江当天并未出现在股东大会现场,转而由其代理律师在会场外派发“律师声明”。
这是吴长江第三度离开自己一手创建的雷士照明。截至2015年1月21日,雷士照明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王冬明、王冬雷、肖宇、熊杰;非执行董事林和平、朱海、李伟;独董王锦燧、李港卫、吴玲、王学先、魏宏雄。
1月12日,吴长江因涉嫌挪用资金罪(涉案金额逾一亿元),已于1月12日下午正式被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检察院将对吴长江进行侦查,侦查时间或长达数月。侦查终结后,若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将移送至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至此,吴长江已身陷囹圄一个半月。2014年12月初,惠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名对吴长江立案侦查,并于2014年12月6日赴北京将其带走,随后移交至惠州市看守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