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1〕15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发改基础〔2011〕156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1.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
2.2规模:见招标文件
2.3供货工期:2014年11月1日~2015年4月30日(具体时间根据买方书面通知为准,调整时间在6个月以内,价格不作调整)。
2.4招标范围: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公平站、文家站、中坝站、西客站、苏坡立交站、清江路口站、成温立交站、草堂路站、中医学院站、长顺街站、骡马市站、太升路站、省文联站、玉双路站、双林路站、沙河站。其中换乘站5座(清江路口站与地铁7号线换乘、中医学院站与地铁2号线及地铁5号线换乘、骡马市站与地铁1号线换乘、省文联站与地铁3号线换乘、玉双路站与地铁6号线换乘)。共16座车站的公共区、轨行区以及楼梯楣头LED灯箱设备、通道出入口梯牌的灯箱采购(以及必须的附属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2.5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生产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成都地铁技术要求的LED灯箱设备生产企业,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具有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无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可委托具备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业分包。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1年-2013年)未连续3年亏损(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3投标人在2009年至今有1个及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机场的灯箱设备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实体)验收报告(或已投入使用的业主书面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3.4信誉要求:没有处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5日至2014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网络投标报名系统刷卡报名,取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或凭企业CA认证,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官网(www.cdggzy.com)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取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投标人凭“网络投标报名回执” 在上述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14楼获取招标文件。需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单位介绍信(原件);(2)购买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 (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网络投标报名回执(验原件交复印件);(6)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方为有效报名,未完成有效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潜在投标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无息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15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www.spprec.com/sichuan)、四川建设网(www.sccin.com.cn)、《四川日报》和成都地铁官网(www.cdmetro.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 邮编:610041
联系人:魏工(技术)、王工(商务)
电话:028-61639329(技术)
028-61639433(商务)
传真:028-61639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