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联建光电发布关于解除原《投资协议书》暨转让子公司西安绿一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绿一”)股权的公告。
据公告显示,联建光电拟同意与西安绿一原股东解除原《投资协议书》,并由西安绿一原股东或其指定方进行回购。
据悉,2016年联建光电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联动户外广告有限公司(下称”深圳联动“)曾使用自有资金向西安绿一股东樟树市朗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樟树市彩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购买其持有的西安绿一100%股权,作价2.63亿元。
此次《投资协议书》解除后,西安绿一原股东或其指定方将以7,500万元的价格回购西安绿一100%股权。
对于本次交易的目的,联建光电表示,公司于2019年初制定“适当收缩、聚焦主业”的战略布局调整,聚焦LED核心业务,对经营广告业务的子公司西安绿一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因此,西安绿一原股东认为原投资协议相关约定已失去履行的基础与意义,希望能解除各方签署的原投资协议,并由其原股东进行回购。
根据公告,解除协议生效后,各方无需继续履行原《投资协议书》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西安绿一原股东在原投资协议项下尚未履行完毕的对赌业绩及竞业禁止义务等。
截至目前,深圳联动已收取西安绿一分红款800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深圳联动已收取的分红款将无需返还给西安绿一。此外,已处置作为补偿款支付给深圳联动的股份数为485.76万股,剩余未处置812300股联建光电股票由其原实际控制人处置后将所得现金全部退还给深圳联动。
对于本次交易的影响,联建光电表示通过剥离部分资产,可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提高管理效率,集中精力发展LED核心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