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委员会将于立案后45天内确定调查结束期。除美国贸易代表基于政策原因否决的情况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337案件中发布的救济令自发布之日生效并于发布之日后的第60日起具有终局效力。
事件起源于2018年4月16日,美国Ultravision Technologies公司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 9,349,306、 9,916,782),请求美国ITC发布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根据申请人3302号文件显示,艾比森、奥拓电子、雷曼光电、洲明科技、上海三思、元亨光电、利亚德、联建光电以及金立翔等11家中国显示屏企业以及法国Prismaflex、日本NEC和Panasonic等都在被诉名单之中。
据悉,美国Ultravision Tech公司所提出的两个专利,以防水为主要诉求点,并无实质性的保护效能,对中国LED显示企业出口美国并无实质性的约束和伤害。高工LED了解到,上述第二件专利于2018年3月13日刚获得专利权,专利权的保护日期从授权日即2018年3月13日起算。实际上,具有该专利特征的产品早在其专利提出申请之前就已经由多家公司在美国市场上销售。
在被列名为应诉方之后,中国多家LED显示屏企业相继发声。利亚德、元亨光电、洲明科技、奥拓电子等企业已陆陆续续发布声明和回应。
对于这次337调查,利亚德表示将积极应对,以维护公司的权利,经过初步分析判断,认为公司销售的相关LED产品不构成侵权;奥拓电子也表示,协同国家相关行业协会和组织,采用一切必要的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洲明科技回应称,坚决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美国Ultravision Technologies提请的337调查于5月24日正式启动,这一次恶意破坏LED显示屏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相信对于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来说,应该能够取得最终胜利。同时,这也给我国部分LED显示屏企业再一次敲响警钟:加强技术创新以及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