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12月25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收到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发《关于给予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产业发展补贴的批复》的文件,同意拨付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产业发展补贴资金5640万元。
公告显示,上述补贴资金5640万元已于近日拨付公司账户,根据《新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该笔补贴款将确认为2015年三季度营业外收入并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预计增加公司2015年净利润4794万元,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