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管局11月5日就《深圳市户外LED显示屏设置专项规划》正式对外公示,公示期30天。记者从该专项规划中了解到,深圳市针对LED显示屏的设置,将划定“禁止设置区、控制设置区、适度设置区”。LED显示屏开启时间最晚不得超过23:00。
根据现状调查,目前全市规划区域内共有大型户外LED显示屏335块。户外LED显示屏提升城市形象的同时,也对城市居民夜间生活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如南山前海中心区的部分LED显示屏安放在主要路段的临街商业楼上,循环播放各商家宣传短片、招聘信息和音乐。与这些安放有LED显示屏的商业楼一街之隔的居民区,很多住户投诉晚上在家中既要忍受噪音,又要被显示屏的强光困扰。部分大型户外LED显示屏的灯光会辐射到周边路段上,当市民尤其是机动车驾驶员经过时,多半会被吸引分散注意力,甚至会影响交通安全。如南山区新一代国际公寓的超大屏幕,以及罗湖区翠竹路与田贝二路交叉口的独立式屏幕,严重影响驾驶者的注意力及视线。
对此,深圳市城管局在对全市范围及重点地区的户外LED显示屏设置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发展需求,按照合理布局、规范设置、科学管理的原则进行了专项规划。
“控制设置区”夜间显示屏照明的最大平均亮度控制为300cd/m2,显示屏开启时间控制为8:00~22:00。“适度设置区”夜间显示屏照明的最大平均亮度控制为500cd/m2,显示屏开启时间控制为8:00~23:00。
在位置方面,规划要求,当显示屏设置位置前方100米范围内有居住建筑,且显示屏朝向居住建筑窗户时,则该位置禁止设置显示屏;当显示屏设置位置前方150米范围内有居住建筑,且显示屏朝向居住建筑窗户时,则应适当降低显示屏亮度,并尽量设置为静态显示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