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300323)10月21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给予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产业发展补贴的批复》(张经管发[2015]43号)的文件,同意拨付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产业发展补贴资金5640万元。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该笔补贴款将确认为2015年三季度营业外收入并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预计增加公司2015年净利润4,230万元,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该笔补贴款项拨付至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账户时,公司将进行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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