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大中型LED企业乐于在无监管状态下积极主动的投入舆情管理的建设与完善,中小型LED企业目前则还处于更多的考虑企业经营财务绩效的阶段。
在网络舆情信息监测系统方面,形势是喜人的,挑战也是严峻的,问题也是存在的。从资本市场的规范角度来看,我们认为:
政府决策部门及监管机构应该从政策和实践上给予LED企业积极引导和扶持,避免出现“两极分化”的不好局面,促进中国LED资本市场更加完善;
LED上市企业自身需要加强对舆情管理的认识,积极投资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充分避免网络舆情危机的出现,更好的引导网络舆论导向,更有效的进行LED上市企业投资者管理;
对于广大的LED投资者而言,判断LED上市企业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之时,网络舆情信息监测系统亦是一个值得参考的因素。
LED企业危机舆情管理部门
根据中国LED上市企业投资者关系发展的趋势,个别LED上市企业专门设置了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不到3%的LED企业表示已经设置有专门的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同时有5%左右的企业虽然没有设置专门的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但在董秘领导下有专职人员负责相关的工作,10%左右的企业目前则是选择由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如市场部、品牌部或者战略发展部,负责这一块的具体工作,其余的LED企业表示没有这方面的考虑。
设置专门的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不仅仅是LED企业部门设置上的变动,将互联网信息管理单独作为一个职能部门,能够更好的集中优势资源,有针对性的进行LED上市企业网络舆情管理,加强与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同时,作为一个独立的职能部门,在发现舆情后,能够第一时间给予有效的反馈,并调动LED企业相关资源,积极的应对,从而更好的提升LED上市企业的舆情管理能力。因此,对于目前没有设置专门部门的LED企业来说,进行这样的改进,一方面可以降低董秘的工作强度,使其工作职能更加专一明确,另一方面也可以规范LED上市企业的部门设置于管理,最大化资源利用率;而对于少数尚未有这方面考虑的LED上市企业而言,逐步有序的引进这样的管理理念对于适应互联网时代的LED上市企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LED企业危机舆情年度预算
在预算方面,LED企业极少有专门的网络部门年度预算,大多是当危机发生时所作的临时性预算。网络部门编制年度预算一方面体现了LED上市企业对于网络部门管理的态度,另一方面也有利于LED上市企业更好的开展工作。与往年相比,这一情况已经开始有所改善,相信这种趋势会继续下去,最终得到所有LED上市企业的认可,为互联网领域的LED上市企业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完善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