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电5月6日董事会决议称,公司拟简易合并元芯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晶电以每股1.46元新台币(下同)的现金为对价支付给元芯除晶电以外的其余股东,并就合并现金价格之合理性,委请独立专家出具合理性意见书,合并基准日暂订为2015年6月29日。
元芯光电主营固态照明装置及其相关应用产品与系统,系晶电持有约97.95%股权之子公司,双方依据企业并购法第19条、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令进行简易合并。
晶电表示,此次合并目的在于有效结合资源、整合相关技术、降低成本、促进合理经营。
晶电5月6日董事会决议称,公司拟简易合并元芯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晶电以每股1.46元新台币(下同)的现金为对价支付给元芯除晶电以外的其余股东,并就合并现金价格之合理性,委请独立专家出具合理性意见书,合并基准日暂订为2015年6月29日。
元芯光电主营固态照明装置及其相关应用产品与系统,系晶电持有约97.95%股权之子公司,双方依据企业并购法第19条、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令进行简易合并。
晶电表示,此次合并目的在于有效结合资源、整合相关技术、降低成本、促进合理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