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  广告服务  |  客服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LED产业 » 正文

LED人看过来:孵化器内创业项目亏了政府补偿一半!

字体变大  字体变小 发布日期:2015-04-17  来源:南方都市报  浏览次数:362
核心提示:4月8日,省科技厅官网公布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试行细则》。

小伙伴们,大胆来广东创业吧。4月8日,省科技厅官网公布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试行细则》。这对于科技企业在孵化器内投资创业的项目来说,绝对是一大利好。

 

在孵化器内创业投资失败的项目,省、市两级财政的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资金,将按你项目投资损失额总共50%给予补偿。如果首次贷款项目出现坏账,坏账项目贷款本金将由银行、省、市财政三方分担全部损失。这个利好政策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记者从细则中了解到,对孵化器内创业投资失败项目,省财政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资金按项目投资损失额的30%给予创业投资机构补偿。当地市财政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资金按项目投资损失额的20%给予创业投资机构补偿。(注:创业投资风险补偿的标的为创业投资机构在财务年度内,因投资失败导致清算或减值退出而形成的实际投资损失金额)

 

对在孵企业首贷出现的坏账项目,银行按坏账项目贷款本金10%分担损失,省财政和当地市财政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分别按坏账项目贷款本金50%和40%分担损失。(注:在孵企业首贷项目是指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在孵企业首次贷款项目)

 

据悉,省财政对单个项目的风险补偿或本金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当地市财政对单个项目的风险补偿或本金损失补偿金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上限。

 

哪些项目可获创业投资风险补偿

 

当然,不是所有创业项目都能获得财政补偿的。文件规定,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资金的支持对象为:具有融资和投资功能,投资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机构。

 

所谓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是指企业的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场地内的以下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拥有自主科技成果(含专利、新技术产品、专有技术等)的企业。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搜搜LED网无关。本网站对文中所包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所有投稿或约稿,一经采用,即被视为完全授权,本网有权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形下,在本传媒旗下平台选择调用。
【版权声明】「搜搜LED」网所刊原创内容之著作权属于「搜搜LED」网站所有,包括在标题后表明(本刊)字的均属本刊原创并已刊登杂志的文章,本着信息共享与尊重原创作者的原则,转载必须注明来源:搜搜LED网或《LED照明世界》或《LED屏显世界》,如有发现在未注明来源的情况下复制、转载或出版,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在线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最新资讯
LED网 | 微峰会 | 案例欣赏 | 微信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北京InfoComm China 2024展会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粤ICP备09180418号

©2014搜搜LED网版权所有  >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
 
顶部微信二维码微博二维码
底部
扫描微信二维码关注我为好友
扫描微博二维码关注我为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