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  广告服务  |  客服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企业专区 » 正文

UTV 2015交流会共创洲明渠道“U生态”

字体变大  字体变小 发布日期:2015-04-09  来源:搜搜LED网  浏览次数:392
核心提示:UTV 2015交流会共创洲明渠道“U生态”

4月7日下午,由洲明科技主办的“UTV合作伙伴2015春季交流会”在北京名人国际大酒店隆重举行。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大屏幕投影显示设备分会秘书长赵汉鼎、大屏幕显示业绩榜CEO张强,战略合作伙伴亿光大中华区业务处协理李家豪先生,洲明科技董事长林洺锋及占红水、王家启、蔡三、张哲等出席会议,就未来LED显示行业发展、洲明市场前景、UTV市场及产品特点等主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在室内显示领域打造合作共赢的渠道“U生态”链条。

洲明科技董事长林洺锋先生致辞 

洲明科技董事长林洺锋先生致辞

 

赵汉鼎先生致辞 

赵汉鼎先生致辞

 

亿光大中华区业务处协理---李家豪 

亿光大中华区业务处协理---李家豪

 

大屏幕业绩榜CEO---张强 

大屏幕业绩榜CEO---张强

 

洲明科技市场部总监---蔡三 

洲明科技市场部总监---蔡三

 

洲明科技董事长林洺锋先生发表开场致辞,他认为小间距LED正成为室内显示新宠,而洲明在LED显示技术、小间距产品及营销渠道上具备扎实的核心竞争力,真诚期待与合作伙伴们实现互利共赢。赵汉鼎和张强分析了LED显示行业发展前景,指出室内小间距为LED显示打开了一扇窗,LED显示屏正从户外的独孤求败到室内显示虎口夺食,而随着LED显示技术的不断突破,未来小间距LED定将夺得室内显示的半壁江山。

 

洲明UTV营销中心张哲精彩演讲了《平凡之路、通向卓越,“U视界、U生态”发布会》,专门就UTV市场合作方式及产品技术进行深度解读。室内显示行业市场广阔,未来将是UTV的新蓝海,但同时UTV也面临着与户外显示截然不同的客户群体、交易法则。因此首先要明确自身定位——洲明要做世界一流的室内显控平台合作商。其次,必须调整市场合作方式,摸索出适合在室内显示行业发展的UTV营销模式。

 

UTV营销中心总监---张哲 

UTV营销中心总监---张哲

 

在产品和技术方面,洲明LED小间距产品通过不断研发和创新,实现了从1:1比例UTV产品线,到16:9标准分辨率Upanel产品线,再到“U视界”LED超级电视的不断升级,致力于为作战指挥、视频会议、安防监控、智能电网、交通调度、广电演播、行政管理、信息发布等系统提供优质的显控平台及解决方案。目前已广泛应用于公安、军队、电视台、交通、电信、政府机构等领域,如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云南省森林公安监控指挥中心、新疆军区某部作战指挥中心、银川电视台演播中心等。并且,在此次交流会上,洲明与亿光电子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未来将专注研发更可靠更小间距的LED显示产品,更好地满足室内显示市场高清、轻薄、环保的高要求。

 

在商业模式上,洲明科技在LED显示行业成功打造“渠道第一品牌”战略模式,公司近十年的快速发展,就归功于合作伙伴的鼎力支持和渠道合作模式。在UTV的营销上,洲明将继续坚持渠道合作,坚决抵制直销丰厚利润诱惑,坚守不直接参投标的原则,专注为渠道商提供性价比更高的产品,更加细致的售前服务、完善的施工配套体系和完备的售后服务,与核心渠道商打造大洲明小间距市场渠道共赢的“U生态”系统。

 

此外,洲明165吋“U视界”LED超级电视在交流会上作为演讲主屏惊艳亮相,这是洲明继Upanel138吋LED高清平板电视之后,在LED超级电视领域的又一大突破。它首创16:9黄金比例,打造“黄金视野”;4K/8K高清显示,165度超宽视角,呈现超高画质;模块灵活轻薄,可任意尺寸无缝拼接;智能化应用,支持多种信号接口,多个智能平台,引领大视界智能新生活。会上的165吋超级电视,信号稳定流畅,超高分辨率和超宽视角,清晰柔和的画面,让参会者如同身临其境享受广电级演播室的精湛视效。

 

UTV合作伙伴2015春季交流会 

 

最后,“UTV合作伙伴2015春季交流会”在其乐融融的晚宴中成功落下帷幕。在室内显示行业,小间距LED显示屏初出茅庐,而在此次交流会上,洲明UTV产品及技术的完美展示,让传统室内显示看到了小间距LED和超级电视的广阔前景,小间距LED显示屏正逐渐开启它的室内显示时代。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搜搜LED网无关。本网站对文中所包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所有投稿或约稿,一经采用,即被视为完全授权,本网有权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形下,在本传媒旗下平台选择调用。
【版权声明】「搜搜LED」网所刊原创内容之著作权属于「搜搜LED」网站所有,包括在标题后表明(本刊)字的均属本刊原创并已刊登杂志的文章,本着信息共享与尊重原创作者的原则,转载必须注明来源:搜搜LED网或《LED照明世界》或《LED屏显世界》,如有发现在未注明来源的情况下复制、转载或出版,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在线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最新资讯
LED网 | 微峰会 | 案例欣赏 | 微信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北京InfoComm China 2024展会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粤ICP备09180418号

©2014搜搜LED网版权所有  >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
 
顶部微信二维码微博二维码
底部
扫描微信二维码关注我为好友
扫描微博二维码关注我为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