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路灯1批次不合格
12月2日,从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该局近期对本市生产领域道路灯具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分别抽查了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经检验,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7000.5-2005《道路和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GB 7000.1-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等标准,对元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防尘和防水、耐热、耐火和耐起痕等项目进行检验。
主要不合格项目及情况分析
1、结构(外壳防护等级):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表现为灯具接线端子无防水措施,不符合标准要求。
2、结构(电源接线端子对游离丝的防护措施):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表现为灯具接线端子无定位或防护措施,接线后按标准令绞合导体中的一股从接线端子脱出,带电部件可触及外部金属部件,不符合标准要求。
3、防尘和防水不合格: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表现灯具上并未标明IP防护等级,故按室外灯具的最低IP防护等级为IP23进行检验,电源接线端子无防水措施,有积水的痕迹,令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降低至规定的数值下,耐压3710V击穿。
节能灯2批次不合格
同时,该局近期也对本市生产领域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经检验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的安全要求》、GB/T 17263-2002《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性能要求》、GB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9044-200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CEL-005《自镇流荧光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等标准,对标志(安全)、互换性、预防触电、机械强度、耐热性、防火与防燃、异常状态、灯功率等项目进行检验。
抽查检验发现1批次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存在1个样品的光效低于其能效标识所标称的能源效率等级。另有一批次产品色容差项目不合格,该项目是指光源色坐标与目标色坐标的偏差程度,是衡量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颜色性能的一个重要指标。影响自镇流荧光灯色容差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荧光粉配比和涂覆工艺等问题均有可能导致产品色容差大于5SD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