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待价而沽”的户外广告点位
●广州塔塔身LED户外广告
●南方报业集团大楼户外广告
●广州港湾广场港口中心和海港城户外广告
●花城广场南侧采光井户外广告
●海心沙观众看台户外广告
●白云机场收费站南侧200米绿化带
●机场入口处一
●机场入口处二
●机场南停车场
●环市东路珠江实业大厦
去年,羊城晚报曾连续报道揭开广州户外广告设置、出让系列乱象。为此,广州市城管部门宣布暂停户外广告审批。随着今年5月份修订版的《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实施及城管部门开始编制新版《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广州户外广告审批有重启迹象。昨天,广州市城管委公布了《广州市提前批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根据提前批规划,10个户外广告点位,获得设置许可,并将以拍卖形式出让使用权。
10个点位底价逾4.4亿
城管委通报称,10个户外广告点位,即日起在广州市产权交易所进行出让公示,在公示20天后,提前批10个点位将进入拍卖出让程序。
根据广州市产权交易所挂网信息,提前批中价值最高的,当属广州塔塔身户外广告。按照出让规定,广州塔塔身广告虽然只能在夜间开启,且商业广告内容只能在每晚19时至22时间逢整点和半点插播,每晚商业广告累计播放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还需让出公益广告播放时间,及无条件服从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但其五年的使用权,拍卖底价高达1.5438亿元人民币,成为提前批中的底价标王。
根据所有10块户外广告点位底价信息,提前批五年使用权的底价总和,达4.424亿元。按照出让合同,提前批所有户外广告收益,其中30%收归广州市级政府财政。若按底价计算,提前批10个点位若全部拍出,广州市财政将可获1.3272亿元人民币收入。
点位原违法现“转正”?
根据提前批10个点位信息,记者发现,若严格按照原有广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和规范,上述10个点位几乎全部“违法”。有部分点位,更实际已存在户外广告设置。
10个点位中,4个点位位于白云机场区域。按原有广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白云机场片区并没有规划户外广告点位,此前城管部门连同交通部门,还曾对机场片区户外广告进行执法拆除。
在羊城晚报2013年对中水广场烂尾楼广告问题进行曝光时,记者曾对广州市区走访,发现按原有法规及规划,广州大道仅一处片区被规划了户外广告点位。但按提前批规划,曾经不在原有规划范围的南方日报社大楼LED户外广告点位,获得“转正”。
位于环市东路世贸大厦的“珠江实业大厦户外广告”,则曾惹过“部门纠纷”。该点位现状已设置LED户外广告,2012年广州市环保局曾以该LED户外广告屏“面积巨大,可能产生严重光污染,对城市景观、道路机动车行驶安全等都存在较大影响”为由,否决在此设置LED显示屏。不过,提前批规划,却把这块环保局当年反对的LED屏亦“转正”。
根据广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信息,上述10个广告点位,现在的业主大部分为省市大型国企。10个点位的业主分别为广州新电视塔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南方报业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广州交投实业有限公司、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星辰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户外广告将迎来大洗牌
原点位违法重新规划后就可以“转正”?其他的违法户外广告也可以“转正”?广州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称,这并非简单“转正”。
广州市城管委景观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提前批的规划,选取点位的原则是产权清晰、符合公开出让条件、实施后有显著提升效果的优质国有户外广告资源。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原有法规和规划“违法”的点位,“譬如说机场周边,原先是不能设置户外广告的。但我们根据业界需求,还是将机场周边的户外广告纳入规划中”。
对于现有违法点位是否也有机会如提前批般“转正”,该负责人认为不能以“转正”去理解提前批的规划,“像南方日报社和珠江实业大厦的点位,我们已在出让条件中,要求按城管委规划审批的内容,进行整改”。
该负责人表示,原有管理办法和设置规范,存在考虑不周的地方,城管委按照业界需求,在全面承接户外广告规划后,重新规划户外广告点位。本次提前批规划,将为下一步广州户外广告规划起到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