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事件持续发酵。12日下午,吴长江和王冬雷分别坐镇重庆和北京,隔空叫阵,相互指责。昔日的合作伙伴,今天俨然成为了仇人,竟然发展到相互揭对方隐私和短处,竟然到把亲密合作之初双方私底下的君子协定公布于众的地步。二者隔空叫阵,相互指责,各执一词,究竟真相如何?有待继续观察。何况其公司内部事情以及吴长江和王冬雷之间的“家丑”,外界难辨是非,有待监管部门介入调查,才能够真相大白。
雷士照明事件给中国企业特别是立志于创业者的教训实在是太深刻了。雷士照明事件将成为公司治理的反面案例进入教材。公司发起人、创业者在公司做大以后失去控股权,最终被扫地出门者,早就已经发生过。最早的是2001年新浪网创始人王志东被投资者勒令出局。社会各界哗然,王志东也不解。但是,法制意识、现代公司治理原则意识强的王志东还是服从资本的决定,最终潸然泪下离开自己一手创办的新浪网。上海家化事件几乎与雷士照明如出一辙,至今仍在打官司。电子商务巨头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等人,从股权上看已经失去控股地位。这已经导致公司在香港上市未果,即便是在纽交所上市,其采取的合伙人制度也备受诟病。
面对资本,企业创始人与投资者有着一致的趋利性。然而,是什么让两者之间频频爆发矛盾呢?中国女企业家王潮歌就曾经在多个场合表示了对投资者掌控企业的反感,特别是他们为了上市一味要求企业扩张、复制。“我凭什么按你的游戏规则玩。”王潮歌这样表示。不止王潮歌一人表示出引进资本的反感,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相宜本草创始人封帅等都在不同场合,表示出对于投资人或对于上市的懊悔之意。有专家表示,投资者不应该成为第一大股东,这样过多干预会影响企业的发展。投资者更多的应该是财务投资,在企业决策上,更多地让创业者自己发展,投资者仅仅是建议和陪练。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孙金云博士也表示,大部分资本都是逐利的,而创始人会更关心企业的成长,资本却很难下决心在企业管理上做更多的投入,比如起品牌营销、基础研发等。好的投资人给企业带来的不仅仅是资金,更有资源支持、对市场的洞察等辅助支撑。
现代企业制度的根基,体现为资本至高无上,资本有最终决定权。在业务发展顺风顺水时期,大股东与管理者的矛盾并不突出。但是,一旦遇到尖锐利益之争时,必然升级为控制权之争。那时,无论你是否是创始人,最终还是资本控股者说了算。
中国许多企业特别是创业者由于缺乏资本,急于引进资本,往往抱着非法制思维引资。以为先引进资本再说,资本离不开创始人,创始人对公司知情知底,可以做手脚糊弄资本等。这种心态导致盲目引资,最终埋下隐患。
雷士照明与众多公司一样都是在早期发展阶段由于缺乏资本,在引资过程中创始人失去公司绝对控制权,埋下了创始人被资本驱逐出公司的隐患,或者演变为雷士照明今天的管理人与投资人“武斗”的境地。当然,有些是被迫无奈离开了公司,有些是武斗、争吵等最终朋友翻脸、仇家相见,不欢而散。最终损失的还是全体股东的利益。
雷士照明等类似事件警示企业特别是初始创业者,资本进入不是摆设,不仅要追求利益最大化,在可能与管理者发生矛盾时,资本是要当家说话的,甚至将管理者赶出公司。企业规模扩张需要引资时,一定要保持自己绝对的控股权。这个教训太深刻了。
总之,牢记资本是把双刃剑。它是慈祥的,能够成就你的公司和事业;它又是冷酷的,嗜血的,也能够将你扫地出门。不管你是否是创始人,在资本市场上,不要怪资本不讲情面,看势头不对想抛弃就抛弃,正如机构在京东进攻的时候抛售苏宁股票一样;看到更大的利益,想掉头就掉头,把你换下来也没啥,正如把吴长江拉下马一样;如果你做的不如我想的那样,就一定要落实“对赌”,正如王冬雷说的,“我也不想这样做,”言外之意就是逼死你非我所愿,但是我也是没得选择。资本本如此,开始出现的时候总是美女,当你的吸引力不够的时候,随时也可以变成野蛮的野兽。在资本市场,享受“美女”带来的愉悦时,还得学会驯兽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