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资公司质量监督部将处理决定及整改情况报告模板告知相关供应商,并督促其整改并落实验收。供应商整改完毕,需在整改报告中写明受处理后参加投标的时间、批次、招标编号,省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组织验收,填写验收意见;省物资公司质量监督部进行复核,省公司物资部审核合格后方可解除限制。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在参加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照明设备超市化采购中(非招标编号:XMYB-WZJT-13CS03-128),提供的产品认证报告不实。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实施细则》,对该公司自2014年7月30日起参加的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实施招标采购及非招标采购的所有物资品类标包中取消中标资格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