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光源)发展优惠办法的实施细则》,本次接受申报补贴奖励包括购买设备补贴,组团投资奖励、厂房补贴,技术升级、品牌、标准奖励,开拓市场奖励,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奖励,产品检测优惠,行业协会与媒体奖励。
按照江门LED扶持办法,对设备投资总额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给予设备总额6%的资金补贴;设备投资总额5000万元以上的,超出5000万元部分给予8%的资金补贴。组团投资的,最高还可获得100万元的奖励。符合相关条件的LED企业在江门市各产业园区范围内租用厂房,按不高于园区平均厂房租价计算给予50%厂房租金补贴,补贴1年。
同时接受申报的还有LED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化项目。对重大产业化项目、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攻关、重大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公共平台建设(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物流平台等)等项目由LED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