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9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以下为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科技创新方面的内容。
“十三五”期间的历史成就
创新型国家建设成果丰硕,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工程、超级计算、量子信息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
“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
•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战略科技力量,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制定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力争投入强度高于“十三五”时期实际。
•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业繁荣发展。
•统筹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建设数字中国。
2021年主要目标任务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依靠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促进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更好发挥创新驱动发展作用。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完善科技项目和创新基地布局。
•实施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深入谋划推进“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改革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式,推广“揭榜挂帅”等机制。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国际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增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带动作用。
•发展疾病防治攻关等民生科技。
•促进科技开放合作。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要健全稳定支持机制,大幅增加投入,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增长10.6%,落实扩大经费使用自主权政策,完善项目评审和人才评价机制,切实减轻科研人员不合理负担。
运用市场化机制激励企业创新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拓展产学研用融合通道,健全科技成果产权激励机制,完善创业投资监管体制和发展政策,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
优化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
•继续完成“三去一降一补”重要任务。
•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
•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实施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和中小微企业协作配套作用。
•发展工业互联网,搭建更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提升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加大5G网络和千兆光网建设力度,丰富应用场景。
•统筹新兴产业布局。
•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弘扬工匠精神,以精工细作提升中国制造品质。
来源:全国科技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