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主要内容为:为落实国家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根据县政府加快培育高新技术新兴产业集群的目标要求,促进安溪县LED光电产业链的发展,同意拨付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科技三项”财政补贴资金人民币6,380万元。
2014年3月,福建光电已收到上述补贴资金中的3,000万元(详见2014年3月5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5)。近日,福建光电收到上述补贴资金中的3,380万元。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该政府补贴款进行会计处理,上述款项将记入2014年度营业外收入。上述会计处理最终仍须以公司外聘的财务审计机构确认后的审计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