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方为义乌和谐明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谐明芯”),该合伙企业为木林森与珠海和谐卓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谐卓越”)、和谐浩数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中心共同出资设立。和谐卓越担任和谐明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交易完成后,和谐明芯预计将持有上市公司超过5%的股权,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和谐明芯(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芯光电”)为一家特殊目的公司(SPV),本身并无实际业务,该SPV拟向本次交易的目标公司的股东购买目标公司100%的股权。本次交易的目标公司为LEDVANCEGmbH(一家根据德国法律成立的企业)、LEDVANCELLC(一家根据美国法律成立的企业)(LEDVANCEGmbH和LEDVANCELLC以下合称为“LEDVANCE”),LEDVANCE主营LED照明相关业务。本次交易拟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具体方案尚未确定。
目前,公司已与标的公司明芯光电股东和谐明芯已经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正在就细化的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协商和沟通。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正在研究论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各方确认,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SPV收购目标公司LEDVANCE100%股权为中国企业收购海外企业的事项,需要商务主管部门、发改委、外汇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的审批和备案,目前交易尚未推进至到有权部门审批的阶段。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6年9月15日前按照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