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07〕352号)市政府授权西湖区和萧山区开展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简复单(“市办简复第B20080547、第B20092245号”)规定,市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已通过高新区、经开区、西湖区和萧山区评审合格并提交的“杭州美卡乐光电有限公司”进行审核,符合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经公示无异议,现认定为2012年第二批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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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杭州美卡乐光电有限公司荣获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发布时间:2016-11-10 浏览次数:695 返回列表
发布时间:2013-01-08
根据《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07〕352号)市政府授权西湖区和萧山区开展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简复单(“市办简复第B20080547、第B20092245号”)规定,市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已通过高新区、经开区、西湖区和萧山区评审合格并提交的“杭州美卡乐光电有限公司”进行审核,符合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经公示无异议,现认定为2012年第二批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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